教学节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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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学院关于举办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和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28号)精神,学校定于2019年4月至8月组织举办第五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全校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全校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之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我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我校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学校本届大赛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联合主办,学工处、校团委、科研处、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协办,为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组、二级学院工作组、评委组、纪检监察组。

    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杨  虹(校长)

    副主任:姜佐澧(党委副书记) 

    刘龙刚(纪委书记)

    刘初生(副校长)

    成  员:瞿佳木(校长助理、宣传统战部部长)

    曾  亚(教务处处长)

    黄  涛(学工部部长)

    刘  毅(招生就业处处长)

    陈建国(纪检监察室主任)

       罗  艳(科研处处长) 

    罗容波(校团委书记)

    徐星星(人事处副处长) 

    1.秘书组

    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制定学校大赛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学校大赛相关事宜,联络并落实省赛秘书处相关任务。

    组  长:刘  毅

    副组长:戴伯秋  周  琪  罗容波  舒向阳  杨  浩

    秘  书:石沅沅  刘  爽  周  婷

    2.二级学院工作组

    负责本学院大赛的组织实施与联络协调工作,评选并推荐优秀项目及团队参加学校决赛。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分团委书记

    组  员:全体授课教师(学业导师)、辅导员及教学学工专干

    3.评委组

    负责大赛的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创投风投机构专家组成,负责大赛的指导、评审工作。

    组  长:刘初生

    副组长:罗  艳

    组  员:组委会聘请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企业负责人、创新创业专家

    4.纪检监察组

      负责对大赛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师生奖励情况进行核实备案,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作出处理。

    组  长:刘龙刚

    副组长:陈建国  徐星星

    四、总体安排

    学校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 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学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由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牵头组织)

    今年,学校将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校、院两级分别组织参赛大学生以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传承红色基因,将我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大赛时间安排

    1.参赛报名(4-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二级学院应加强报名工作的指导,根据项目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的赛道,并使各组别保持合理比例。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5日至8月15日,其中,省赛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0日23时59分之前。

    2.院级竞赛(5月份)。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院级竞赛活动,自主决定比赛环节和评选方式,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院级竞赛须在5月30日前完成,并按学校文件要求遴选推荐优秀团队参加校赛。

    3.校级大赛(6月15日前)。全校竞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重点评审项目计划书(策划书),决定是否参加第二轮评审资格;第二轮为现场评审,重点评审项目PPT(含1-2分钟微视频)展示,项目路演展示及答辩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现场评审成绩评出校赛等次并遴选出入围省赛的项目。

    4.省赛项目集训(6-7月)。由大赛秘书组、各二级学院共同组织入围省赛项目进行赛前强化训练。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赛事(5月-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国赛项目集训(8月)。湖南省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赛道优秀项目(我校获得省级一等奖项目或省确定的我校特殊项目)进行强化训练。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全校一定要把本届大赛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的创新创业就业工作及学校《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的决定》的重要途径,推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的大赛要求,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要制定完整科学的初赛实施方案,根据需要组织师生观看《当我们海阔天空》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加强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宣传,激励更多学生投身“双创”。学校组委会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服务及相关培训工作,确保参赛项目数、获奖项目数有新的突破。

    2.参赛项目类型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若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省赛二、三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3.参赛项目数要求

    高教主赛道:全校参赛项目数≧1600个(入围校赛项目指标3%),其中电信学院≧580个、商学院≧360个、艺术学院≧220个、管理学院≧440个。鼓励多报并合理安排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项目的比例,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的项目总数不少于2%,各二级学院项目数的计算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计算基数且以全国大赛报名系统成功报名数为准。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全校参赛项目数≧160个(入围校赛项目指标15%),其中电信学院≧58个,商学院≧36个,艺术学院≧22个,管理学院≧44个。各二级学院项目数的计算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计算基数且以全国大赛报名系统成功报名数为准。参赛项目上报时间为5月30日中午12点以前。

    4.项目质量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赛。鼓励和引导所有专业教师(含学业导师)、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学科专业带头人等高水平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或开展师生共创。要积极参加组委会组织的项目培训,视需要聘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或行业企业精英提供专业辅导,大力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明确项目第一指导教师为项目指导责任教师,要为项目参赛提供全心、全方位、全程的指导,特别在项目选择、团队组建、商业计划书撰写、PPT制作、微视频制作及路演训练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严禁抄袭项目,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全面、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完整性,提高项目的参赛质量与成效。

    杜绝挂名指导,参与指导的教师须具备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能力,专业教师(含学业导师)以指导高教主赛道项目为主,一名专业教师(含学业导师)指导高教主赛道项目须在3个以上;辅导员以指导“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为主,一名辅导员指导“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须在3个以上。非专业教师或教辅人员指导的参赛项目至少1个以上,每个参赛项目参与指导的校内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聘请企业创新创业导师、创业校友或创新创业专家参与项目指导的除外)。

    5.强化保障

    学校为本次大赛设立专门的奖励经费与大赛组织经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学生活动(学科竞赛)经费中预算该大赛费用,努力为师生参赛提供有力保障。为师生参赛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提供大力支持。

    为促进大赛目标实现,加强赛前指导与强化训练,凡入围省复赛的项目,学校将给予指导教师7课时/项的工作量计算指导费。省级奖励项目将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校内绩效分配、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等各项工作中重要参考依据,切实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影响权重,同时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专升本优惠加分、奖助学金评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调动师生创新创业积极性。

    大赛分组评奖。高教主赛道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胜奖若干、优秀组织奖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优秀组织奖1个。两个赛道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个,二等奖奖金3000元/个,三等奖奖金2000元/个;优胜奖500元/个;优秀组织奖2000元/个,指导教师奖励依据《湖南信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执行。

    6.强化协调联系

       确定专人联系。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与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定1名主管本赛事的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与大赛组委会的联系(在5月10日前报组委会秘书组)。

    按规定提交材料。(1)竞赛组织文件。二级学院在5月10日前,报院级竞赛的实施方案至大赛秘书处。(2)优秀项目材料。二级学院在5月30日前将本院评选的参加校级决赛的优秀项目材料交至大赛秘书处,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5分钟项目展示PPT(必须含1-2分钟微视频),参赛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营业执照(含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总结相关材料。6月10日前将院赛工作总结、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措施落实情况、相关照片、视频等支撑证明材料报送到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设大赛工作交流QQ群:1017535253。各二级学院指定1名主管领导、1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联系人:石沅沅,电话:0731-8409811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95088797 @qq.com。